各单位: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武体人字[2008]9号),学校拟开展2008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将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广大教师。
2、请广大教师参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武体人字[2008]9号)规定的条件,积极自荐;教研室也可直接推荐,自荐或被推荐者需填写《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推荐表》(此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经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盖章后,随相关材料上交所属教学院、系、部。
3、9月5日前,各教学院、系、部按要求将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做好宣传、推荐、评议和材料准备等工作,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5、今年的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表彰将于五十五周年校庆时进行。
人事处
200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