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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日期:2003-9-19 10:32:11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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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主管院长负责下,统一管理全院人事工作的行政办事机构。其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学院规模和任务,负责制订和掌握学院各类机构及人员编制,负责院内各单位的定编定岗定员,制定和实施增人计划和每年年度的用人计划。
2、负责全院一般干部和专技人员、工人聘任(用)及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聘任(用)程序和手续,签定合同并考核履职情况。
3、负责全院的三支队伍的建设,培训计划以及一般干部、工人、专技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
4、负责专技业务职称的评聘工作,以及聘期考核工作。
5、负责人事调配、人才交流管理工作。
6、负责合同制工人管理、临时用工计划和劳动力调配。
7、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等政策的落实及发放办法的制定及计发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及其他人员变动等异动手续。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有关方面的奖惩工作。
11、负责人事调查、统计报表。
12、负责教职工考勤及检查劳动纪律,办理教职工病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丧事有关事项。
13、负责人事印章的使用以及收文、发文、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处    长:吕  玲 027-87191130(办)
副处长:金  赤 027-87190049(办)
 


附二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处同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提高全处同志思想觉悟、政治水平,树立为教学、科研、训练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
2、组织全处同志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处工作的特点,不断总结、修改和完善各项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3、协调带有全局性的上、下之间、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全处各岗岗位职责的分配与调整,指导各岗工作,认真进行履行岗位方面的考核。
5、接受上级和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完成任务的意见和要求,布置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任务按时完成,负责情况反馈。
6、以学校年度计划为根据,制定全处年度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的要点。
7、负责重大问题的审定工作,负责定编、定岗、定员、调配、内部分配及制定学院长期增人计划和年度进人计划。
8、负责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
9、负责审阅人事调查、各类报告、统计、报表等工作。
10、定期召开处务会会议,交流情况,汇总工作情况,布置工作,研究讨论有关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处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全处各岗人员进行廉洁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三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掌管全处工作,处长不在时,代理处长主持日常工作。
2、负责全院在职职工的培训、进修等计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制定遴选优秀师资人才的办法。
3、负责全院在职人员的考核工作,专技人员的队伍建设多项管理,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核定和处理。
4、负责全院各类人员工资晋级、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等审核工作。负责培训经费的使用、优秀师资人才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临时工的审核批准工作和临时工工资的核定工作。
6、负责有关方面的奖惩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增人、招工、聘干的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专家休学术假的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退休的核准以及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的谈话工作,组织召开年度退休人员座谈会。
10、负责全院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及病、事假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全处的安全、治安、卫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2、出国审查工作。
13、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四  劳动工资岗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有关工资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地掌握现行有关学校的各项内部工资政策规定,正确地处理工资中的各种问题。及时调查论证和提出学院内部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2、职工调整和晋升工资时,按国家和省调整和晋升工资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摸底、测算、计发,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3、教职工职务异动或转正定级时,对晋升职务应提高职务工资的,应在下文的当月及时填审批表,从任职的下一个月起增加职务工资。对降低职务应当减少职务工资的,应从下文的下个月起恢复任职前的工资,对转正定级的,应从转正的下个月起计发定级后的工资。
4、调入或新参加工作职工报到后,及时按有关规定给财务处下达工资通知单,并保存好调入职工的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或毕业生报到证等证件。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当月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当月半月的工资。调入职工的工资关系转移单须附在下达的工资通知单存根后面。
5、对调离或离职升学的职工,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下达停发工资通知单,一般从办理离校手续的下一个月停薪。对学院已下文做自动离职、辞退处理的职工,从下文的当日起或下月起停发工资。离退休职工,应从下文的下月起发离退休费。对逝世的职工,应在其去世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和退休费。
6、熟悉福利、保险、公伤等方面的政策,正确处理福利保障、公伤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7、及时办理去世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做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8、做好工资资料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资、津贴等变动情况原始材料,及时填写职工工资异动登记簿,建立健全档案工资详细记载资料,每年元月份和六月份进行二次清理建档工作。
9、负责残疾人的优抚工作。
10、负责工人队伍的增人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11、负责各单位临时用工的合同签订组织工作,核定临时工和严格控制临时用工,核准和签发临时工工资。
12、负责接收和安置部队转业、复员人员工资的计发工作。
13、负责审核各单位寒暑假值班费的发放审核计发工作。
14、对违纪、违规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计发标准提出政策、法规依据和处理意见。
15、负责全院工人的考核定级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建立考核考绩档案。
16、办理合同制工人合同的签订工作,养老保险等工作。
17、负责工人退休时间的核定和谈话通知工作。
18、做好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19、熟悉院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正确处理考勤方面的具体事宜。每月5日以前,将各单位上月的考勤表收齐并装订成册,做好职工缺勤、病、事假的累计统计工作,计算出扣发旷工、病、事假的津贴。
20、负责劳动年检工作。
2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协助文秘岗位的管理工作。


附五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岗位职责
 
1、熟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政策、条件以及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
2、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系列岗位指数的核定、设岗工作和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1)负责清理中、高级岗位指标。整理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系列“呈报表”、“业务考核档案”,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其它有关业务考核材料,并及时向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情况。
(2)掌握各系列职称评定现状,人数比例、个人业务科研等情况。
(3)做好聘任的有关工作,协助领导修改并完善全院各个系列的聘任办法,发放聘书和组织签订聘约。聘约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      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②      聘任期间双方必须履行遵守的规则;
③      受聘者在任期内主要任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
④      受聘者在任期内的有关待遇及违约责任;
⑤      受聘双方在任期内解聘与辞聘涉及的有关事宜;
⑥      聘任的起止时间;
中级由各系、校、部、处发聘书和签约,副高以上由学院签约和发聘书。
(4)及时调研、论证、制定评聘新的办法和规定。
3、负责全院在职职工的培训、进修工作。负责师资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培训班的学习计划、学习材料、课程安排、聘请教师讲学等工作。做好培训班的总结、学习成绩记载、归档工作。组织专业对口培训工作。根据需要有计划选送人员到国内外培训。
4、负责优秀师资人才流动性管理工作和考核工作。
5、负责享受国家、省政府津贴的人员和省、国家体育总局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考核工作及津贴落实工作。
6、专家学术假的具体落实工作。
7、负责全院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对没有履行聘约的人员提出解聘或缓聘、降聘等事实根据和意见,并办理有关手续。
8、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各种推荐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报表工作。
10、具体掌握和负责岗位培训经费和优秀师资人才经费的使用情况。
11、会同劳动工资管理岗的人员建立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异动情况详细档案。
12、负责计算机、外语、水平能力测试等工作。
13、负责党政管理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研、论证和提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队伍建设方案。
14、专家优疹证的办理工作。
15、具体承办和参加录用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
1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协助劳动工资岗位的业务工作。

 
附六 文秘调配档案统计岗岗位职责
 
1、负责安排处务会议,收集处务会的讨论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处长检查处务会议落实情况。
2、协助处长草拟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负责办理以处名义印发的报告、规定、办法、决定等拟稿工作和下发工作。
3、负责处内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材料的登记装订、编目、立卷归档、收集、购置人事资料等工作。
4、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催办,搞好文件的归口传阅,做好文件和原件的送存档工作。
(1)熟悉行政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要求,凡送交院文书档案室归档的文书材料,均应填写目录清册,办理详细的交接手续。
(2)上级主管部门发到我处的文件和本处形成的各种文书档案材料,凡应归档的,应先登记,将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复印后交给有关具体工作人员,原文送领导传阅。处内文件行好文后即下发,重要文件必须送到收文单位签收。同时需发至本处人员。每年元月上旬均应将头一年的材料分类归档登记、造册。然后集中移送文书档案室。
5、熟悉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政策,正确、及时、准确、适当地收集教职工档案材料,每个学期清理装入档案至少2次。每年整理装订档案一次。
6、掌握国家关于工龄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教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审核。熟悉有关的政策和规定,具体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审核退休者教龄、工龄,每月办理一次退休手续和退休行文工作,及时安排每月退休人员座谈会,筹备开好年度退休人员座谈会。
7、掌握调配政策和学院的规定,制定调配计划和方案。调查了解调配工作的有关情况。主动开展院内外人才交流等诸多工作。负责人员的录用工作。
8、负责军转安置工作。
9、负责待岗人员审核、合同管理及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动、借调、聘用、停薪留职等各种协议的签订工作,办理有关人员流动的具体手续。
 
(1)对报到者发通知单,中专以上毕业生发给《干部履历表》,新工人发《工人履历表》。严格审核,注明报到时间后,将此类表格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办理离校手续,应发给离校通知单,审核离校手续完备后,收回工作证,才最后发给《行政介绍信》。
(3)在办理入离校手续的同时,做好入离校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每年元月份,应将毕业生报到证、新工人录取通知单、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新调入人员报到证等介绍信分类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存档。
11、负责人事统计、月报表等工作。每年清理打印出新的全院在职人员的花名册两次。建立在职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每个季度维护清理一次。
12、公章是公文和公函生效的标志,负责保管和使用公章。不得转借非本处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出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具证明材料。
13、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签和介绍信,负责处办公用品的管理。
14、负责发放工作证,退休证,发证时应予登记,编号,字迹清楚,收取办证工本费。需补发证件时应由遗失证件者写书面申请补发报告。重新登记发放,原登记注销。
15、负责办理出国审查工作。办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出国留学、进修、访问学者、出国任教等具体工作。
16、严格教职工请病、事假办理手续,按审批权限准确、负责地办理病、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请销假手续。凡是请假者一律用书面通知告知本审批结果和要求。
17、负责特事通知等送达工作。
18、因工伤病丧失劳动能力且要求病退的职工,应到省劳动厅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确实丧矢劳动能力者,填写《教职工退休(职)登记表》经处务会审核上报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19、领取处内报刊杂志、信件,及时分发或处理来信来访。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协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的工作。
 
 
附七 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
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一、    工作程序
1、各岗位内常规性工作,应自行独立处理。
2、凡单位和个人递交的报告、申请、意见反映等,一律转到具体负责的同志进行调查、核实、论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上报分管处长处理,
3、凡涉及工资调整、三定、机构设置、调配、录用、招工、聘干、奖惩、考核、晋职、聘任、专门委员会人选、专家及推荐等重大事项:
(1)首先具体分管的同志与分管处领导吃透有关规定和精神,做到目的明确,心中有数,有充分的准备。
(2)具体岗位职责承担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两种以上的实施方案,并且准备齐全的依据材料、事实材料。
(3)向分管处长汇报,并形成意向性明确的意见。
(4)向处务会汇报,处务会进行纵横比较,确定统一的意见,形成处务会决定。
(5)由分管处领导向有关院领导、有关的职能部门征询意见。
(6)向院长、书记汇报。
(7)最后上报到院长办公会决定。
(8)落实院长办公会决定。
(9)情况反馈。
4、凡是涉及到学院补贴、值班补贴、津贴等发放或有关疑难问题的处理,必须由具体负责同志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由分管处领导审批。
5、凡是需同上级单位或横向联系单位进行友好往来活动,需处领导共同商定。
6、凡涉及到各种培训费、优秀师资经费的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处领导和处长共同签字,才能报销。具体负责同志必须有详细的帐目记载。
7、处长管理处办公基金的使用。
8、收到公文、信函档案等,应立即转交文档管理人员签收、登记,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处理。上级文件和信函必须交处长及分管处领导阅,提出阅文处理意见。最后原文必须存档。
9、凡涉及到人员处理、工资、请假、准假等个人利益重大事项均需用特事通知或书面通知及时通知到当事人。
10、每周一上午召开处务会会议,汇报各岗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交流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规章制度
1、   廉洁自律
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吃请或礼品,不得循私舞弊,贪赃枉法。
2、   严格考勤制度
(1)人事处设立考勤薄,由全处同志轮流值考勤、安全、卫生班。从处长至试用人员,每人值班一个月,周而复始。
(2)人事处是负责全院考勤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守劳动纪律。
(3)严格请假制度,凡是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需交书面请假条和有关证明,需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4)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发生,如果一旦出现,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并做为考核评审等级的依据。
3、   提高办事效率
(1)要求各岗人员必须学深吃透有关业务方面的规定、政策、法规。必须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增强法制观念,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准确地、主动地处理公务。
(2)要求勤于动笔、善于动脑,及时细心积累资料,做到上岗三个月,即可独挡一面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3)谁在岗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拖拉,不推诿,全局性、计划内的事务必须按时完成。对教职工或单位的问题,做好记录,在两周内必须答复结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对教职工的要求要“换位思考”,对人事处是1%的事,对个人是100%的事。所以,在掌握、用足政策上,坚持“就高不就低”、“好事办好”的原则。
4、   端正态度、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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